美丽农村需要鸡鸭鱼鹅,也需要清新空气、洁净的水。如何减少畜禽养殖业的污染,让农村更美丽?江苏近期出了新招。
近日,省环保厅和省农委联合向各地政府发函,要求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近些年来,江苏畜禽养殖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但部分区域畜禽养殖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在畜禽养殖分区管理方面,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宜养则养,宜减则减,科学划定禁养区,完成落图后告知经营者。根据各地区情况对区域畜禽品种和规模采取分区分类管理,特别提出在太湖流域、苏中沿江和水系发达的环境敏感区、苏北重点流域保护区实行养殖总量严格控制。对于确需关停的养殖场、养殖小区,须妥善安置。特别提出栏存期确需关停的养殖场,应在完成当期养殖后,再安排拆迁工作。
在清洁化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和治理方面,各地要因地制宜大力推行清洁化养殖模式,从源头减少污染。推进畜禽粪污有效收集及多元化利用,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培育和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强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健全配套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分散养殖密集区要建设畜禽粪便专业化收运体系、集中利用和处理中心,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90%。
在畜禽养殖污染监管方面,严格执行“三同时”及排污许可证制度,各地环保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养殖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督促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9年完成畜禽规模养殖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严肃查处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未开展检查认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排放不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对养殖种类和数量、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和污染排放等情况予以登记备案,实行动态管理。
在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价方面,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生态消纳还田利用粪污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