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补贴外地生猪的数量上限为60万头。按照申报检疫时间先后顺序,在上述补贴时间段内,若全市申请补贴的生猪总数超过60万头,超过部分将不享受补贴。按每头生猪(每批次平均每头生猪重量75公斤以上)补贴100元的标准,对从市外采购调入合格生猪供应东莞市屠宰和销售的生猪供应商(含自行采购生猪的定点屠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政策解读:《东莞市外地采购调入生猪补贴实施方案》
受
非洲猪瘟
疫情影响,各地生猪生产供应面临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有关生猪稳产保供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节假日期间东莞市市场肉品供应安全稳定,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东莞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2020年春节期间外地采购调入生猪补贴实施方案,经征求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建议后,形成了《东莞市外地采购调入生猪补贴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是明确补贴时间。为突出重大节假日期间全市生猪供应保障,拟将补贴实施时间划定为2020年春节(1月25日)前后一个月,即从2019年12月26日00∶00开始,至2020年2月24日24∶00止,合计61天。在上述时间段内,从市外采购生猪调入东莞市屠宰和消费可按规定申请补贴。外地采购调入生猪至东莞市定点屠宰场的时间界定,以向驻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的时间为准。
二是明确补贴数量。为有效控制补贴资金规模,确保补贴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切实保障东莞市肉品市场供应,根据东莞市前三年(2017-2019年)春节前后一个月定点屠宰生猪总量的平均值,设定本次补贴外地生猪的数量上限为60万头。按照申报检疫时间先后顺序,在上述补贴时间段内,若全市申请补贴的生猪总数超过60万头,超过部分将不享受补贴。
三是明确补贴对象。根据实际,设定补贴对象为生猪供应商(含自行采购生猪的定点屠宰企业)。同时,为保障本市市民肉品消费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案》明确采购调运的生猪供应东莞市定点屠宰场屠宰且屠宰后的生猪产品在东莞市范围内销售的条件要求。即具体补贴对象为:从市外采购合格生猪供应东莞市定点屠宰场屠宰,且屠宰后的生猪产品在东莞市范围内销售的生猪供应商(含自行采购生猪的定点屠宰企业)。
四是明确补贴方式及标准。为简化申报资料,提高补贴效率,拟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贴。结合生猪运费、生猪采购成本等因素考虑,拟将补贴标准设定如下:按每头生猪(每批次平均每头生猪重量75公斤以上)补贴100元的标准,对从市外采购调入合格生猪供应东莞市屠宰和销售的生猪供应商(含自行采购生猪的定点屠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五是明确资金来源。鉴于保障辖区肉品供应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补贴资金拟由市、镇街(园区)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由于目前各镇街(园区)正在按照《东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方案》要求开展屠宰场撤并整合工作,整合进度不一,为体现政策的公平性,拟结合全市整合工作情况和常住人口状况,合理设定各镇街(园区)的承担比例。尚未完成撤并整合任务的镇街,辖区外地生猪采购调入镇级补贴资金由本镇街承担;已完成撤并整合工作的片区,片区各镇街(园区)按照本镇街(园区)2018年常住人口数量占所在片区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镇级补贴资金。
六是明确办理程序。补贴资金拟按照提出申报、市镇审核、网站公示、资金发放4个流程办理。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林水务局核实,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办理拨付补贴资金。为确保补贴资金规范有效使用,《方案》明确了市镇两级核实的内容与方式,提出充分利用全市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等信息化途径,详细核实进场生猪来源地、申报检疫时间、销售目的地等情况。
七是明确监管要求。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使用、用出成效,《方案》提出市镇农业、财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补贴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尤其是镇(街道)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调运进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信息去向核准及调运数量审核确认,督促屠宰企业对进场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非洲猪瘟检测,确保调运生猪质量安全;要严格填写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目的地”范围,确保补贴生猪供应东莞市肉品消费市场。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