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各项政策,鼓励支持养猪人复养和扩养,取得了初步的进展,但面对国内如此大的生猪缺口,还需要发点力,加点油。
近日,从多地公示及发布了解到,国家及地方对养猪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强,加快促使国内生猪产能快速恢复,保障国计民生对猪肉需求的稳定,以及价格回落接近以往水平。
湖北省畜牧局表示为为鼓励生猪企业扩大生产,再帮助符合政策要求的272家企业(含个人养殖场),确认贴息贷款为4159.2652万元,以解决他们经营的资金难题,相关工作正在走流程,相信贷款及贴息资金很快会拨付到位。
日前,山东也再下发文件,出台多项措施,稳定生猪生产,如简化规模养殖场户备案程序,取消证明材料,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屠宰项目环评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压缩到25个工作日。
为鼓励生猪产业信贷支持,山东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推进保险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扩大
生猪价格
保险试点。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规模养殖设施设备应补尽补、敞开补贴。
广东则表示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还进一步规范了设施农用地管理,提出设施农用地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利用劣质耕地,避免占用水田等优质耕地。其中,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安徽发文促生猪生产,要求年底猪肉供应自给率要超99%。到2022年,自给率达102%以上,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0%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到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省养加宰销一体化企业达100家以上。
为稳定当前生猪生产和加快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指出,继续实施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加大支持力度。
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推进生猪全产业链防控,禁止泔水喂猪;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科学谋划生猪等主要畜禽养殖业布局,支持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全产业链布局;提高冰鲜畜产品市场份额,支持生猪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农贸市场建设冰鲜、冷冻肉产品专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