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专家称存两大难点
由于中国生猪养殖场户里中小型的占绝大多数,养殖户的防疫水平和生物安全水平不高,甚至没有生物安全的意识。其次,中国人喜欢购买和食用鲜肉,生猪调运不可避免。这些因素可能在短期内无法改变,是非洲猪瘟防控的难点
全国两会在即,愈演愈烈的非洲猪瘟广受关注。
【财新网】(记者杜偲偲)全国两会在即,愈演愈烈的非洲猪瘟广受关注。3月1日,农业农村部就非洲猪瘟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与会专家表示,中国非洲猪瘟疫情处于可控范围内,市场上仅有少量猪肉被检出感染非洲猪瘟,由于非洲猪瘟病毒潜伏期长达21-23天,有部分生猪因此漏网,被屠宰并流向市场。
同日,公安部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非洲猪瘟相关犯罪工作情况并表示,在生猪养殖、屠宰、运输、加工过程中一定程度存在制售病死猪、私屠滥宰、跨疫区非法贩运等违法犯罪行为,截止目前,各地共侦办涉非洲猪瘟刑事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名,查明涉案生猪1.5万余头、猪肉及猪肉制品140余吨。
2月初,多份网传名单显示三全、科迪、思念、龙凤等食品公司销售的多个批次水饺被检测出含有非洲猪瘟病毒。此后,三全公司以及有关部门向媒体表示,检测结果属实。自非洲猪瘟疫情暴发以来,已有多家中国大陆公司生产的食品中被检测出含非洲猪瘟病毒。自去年8月初辽宁沈阳暴发第一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级行政单位、80个市(区、盟)已先后发生111起非洲猪瘟疫情。
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他指出,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继续加强防控,丝毫不能放松。
3月1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焕春在农业农村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场上部分猪肉制品检测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对于消费者健康没有风险,“关键还是在动物疾病的传播上可能有风险。”他介绍,市场上被检出感染非洲猪瘟的产品占少数,由于国家管控严格,“病死的猪、发病的猪、有症状的猪是到不了屠宰市场。”然而,陈焕春表示,非洲猪瘟病毒潜伏期可以达到21天甚至23天,有时候染病的生猪还没有出现任何临床症状,便成了“漏网之鱼”流入了屠宰场,进而制成食品。“我zui担心的还是怕它传播动物疾病。”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副院长杨汉春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国家对非洲猪瘟采取的防控措施都是有效的。通过疫情的排查和监测,有关部门已及时发现了68起疫情,超过了疫情总数的6成;所有发生的111起疫情都及时得到了有效处置,没有发生二次扩散;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之后,由于生猪及起产品调运引发的疫情的比例已经从35%下降到了15%;通过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全国因餐厨剩余物喂猪引发疫情的比例已经由50%下降到44%。目前疫情总体处于可控的态势。
杨汉春也表示,非洲猪瘟的防控是“目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很艰巨的一项任务”。由于中国生猪养殖场户里中小型的占绝大多数,养殖户的防疫水平和生物安全水平不高,甚至没有生物安全的意识。其次,中国人喜欢购买和食用鲜肉,生猪调运不可避免。这些因素可能在短期内无法改变,是非洲猪瘟防控的难点。
目前,每年出栏的7亿多头生猪中,有70%来自于500头以下的小型生猪养殖场。陈焕春介绍,5000头母猪以上的猪场,总出栏量不到1亿头,500头母猪到5000头母猪规模的养猪场,出栏猪大概1亿头,约占28%。500头以下的养猪场,在zui近一段时间,是中国未来养猪发展的大头,“因为太大以后,像疾病和抗风险也有它的难处”。他表示,中国养殖业发展快,但底子薄,包括人才、技术还没有跟上,所以一些动物疾病一来,就暴露出比较多的问题,“我们的动物疾病防控和养殖生产,尤其在生物安全方面以前不太重视。”
此外,在生猪养殖、屠宰、运输、加工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违法行为。3月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非洲猪瘟相关犯罪工作情况的通报会”上表示,目前还存在着制售病死猪、私屠滥宰、跨疫区非法贩运等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相关犯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zui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截止目前,各地共侦办涉非洲猪瘟刑事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名,查明涉案生猪1.5万余头、猪肉及猪肉制品140余吨;破获各类制售病死猪等病死畜禽犯罪案件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0余名。
去年9月末,内蒙古呼和浩特暴发的非洲猪瘟疫情就被查明为输入性疫情。该屠宰场待宰生猪388头,发病4头,死亡2头,经有关部门调查溯源,发病猪是辽宁省铁岭市不法商贩使用通辽市奈曼旗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违法调入的,是典型的“隔山开证”(即动物检疫人员不到现场检疫,直接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该批生猪被送至呼和浩特回民区屠宰场,待宰生猪发病死亡。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佐良表示,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养殖环节制售病死猪。在养殖生猪过程中,一些不法人员发现疫情不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私自对外出售,甚至有的企业、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制售病死猪犯罪网络。二是屠宰环节私屠滥宰。不法分子未经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私设屠宰厂,非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活动。三是运输环节非法贩运。有的企业、个人为减少损失,顶风作案,跨疫区贩运生猪。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非法购买检验检疫证明,使得未经检验检疫甚至传播疫情的生猪成功获得“合法”身份,从疫区运输、销售至屠宰场,虽有合格证明但实际并不合格。办案过程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请托官方兽医违规开具检验检疫证明问题较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