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根据《洮南市2023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洮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采取以科学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为指导的消毒灭源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培训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杀,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免疫主体工作。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配合兽医防疫人员登记养殖防疫等基础信息并及时更新,并接受监督检查。对于暂时不具备自主免疫能力的养殖场(户),可采取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的形式组织实施。当地
畜牧
兽医部门及所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监督督促养殖场户免疫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消毒灭源。开展非洲猪瘟“大清洗、大消毒”活动,科学指导养殖场户实施消毒灭源,督促指导养殖、销售等各环节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定期消毒制度,强化日常消毒。全市共使用次氯酸钠等消毒药3.3吨,对6.3万户散养户、26个规模饲养场、331个规模养殖户、5个屠宰厂(点)、2个畜禽交易市场进行了消毒,总计消毒总面积327万平方米,有效地消灭了动物疫源,净化了养殖环境。
三是开展风险监测。按照《洮南市2023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要求,以养殖场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生猪运输车辆为重点开展监测。累计对108个养殖场户、14批次的无害化处理厂、50辆备案运输车辆的1848份样品进行了非洲猪瘟荧光定量PCR监测,病原学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四是强化检疫监督。通过与动检的通力合作,促进“以检促免,以免促安全”措施落地,落实养殖场户检疫申报制度,强化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关键检疫环节,确保出栏动物健康。同时,加强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开展不定期巡查。
五是开展隐患排查。洮南市逐级落实包乡包村包场制度,落实贯彻“规模养殖场每日排查一次、散养户与集中免疫同步开展,其它时间依次循环”的排查方案,同时实行排查汇总表村干部签字制度,多措并举确保排查真实性。2023年1-7月累计排查乡镇174个,2450个村;累计排查368个规模场,90.53万头猪;累计排查散养户16408个,49.92万头猪。
通过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综合防控措施,确保了我市未发现非洲猪瘟疑似病例和疑似疫情,促进了生猪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