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9日),财政部联合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印发通知,决定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增强农民抵御风险能力。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保险保费补贴45%。
根据《通知》,将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逐步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的全体农户提供覆盖农业生产完全成本或种植收入的保险保障。2021年覆盖实施地区500个产粮大县,2022年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庹国柱:文件里面涉及两个险种,一个叫完全成本保险,就是不仅保直接物化成本,而且还要保它的租地成本,就是土地、劳动力成本,使这个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特别是保险金额大大提升。第二个收入保险就是说,因为农民还遭受到市场、也就是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如果能够提供收入保险的话,那么农民的收入稳定,就得到了一个保障。
考虑到现有险种和相关政策衔接,根据《通知》,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产粮大县,有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21年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2022年起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庹国柱:文件特别强调了农民可以在不同的几种保障水平条件下,可以自由选择,因为毕竟不同的农户,他自己的需求还是不一样的,也适应了农户他的这方面的选择性的需要,我们的政策就更灵活。
不仅选择灵活,而且补贴力度也得到提高。《通知》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保费实施补贴,在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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