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于8月24日发布《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的通知》,我市砀山、萧县、灵璧、泗县纳入2021年安徽省首批35个产粮大县的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埇桥区纳入2022年实施范围。
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将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保障对象为实施地区内全体农户,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保险品种为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共计4个险种。
其中,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金额分别暂定为:1000元/亩、860元/亩、700元每/亩;玉米种植收入保险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700元/亩,农户自愿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具体保险金额由承保机构与农户协商确定。保险费率根据各地农业生产风险区划等级,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完全成本保险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5%,农户自缴30%;玉米种植保险补贴比例按照当地开展玉米完全保险的保险金额、费率和补贴比例,给予定额补贴(且省级及以上财政补贴金额不高于实际保费的70%),农户自缴比例不低于实际保费的30%。
下一步
宿州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宿州监管分局的团结协作,积极推进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认真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结算、拨付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知晓率、参与度和监督水平,进一步增强农业保险产品吸引力,助力符合我市农业发展特点的政策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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