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4日,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滞留长吉两市农民返乡春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关于滞留长吉两市农民返乡春耕工作方案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又是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农时不等人,为解决滞留长吉两市的我省农民尽早返乡种地,按照“应放尽放、应返尽返、应管尽管”的原则,开展返乡农民集中转送工作,确保“一天不耽误、一户不落下、一亩不撂荒”,确保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不误。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返乡条件
(一)居住在封控区内的农民,所在楼栋近7日无新发病例,且其不属于密接、次密接人员,近7日内至少有3次以上核酸检测为阴性,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当日抗原检测阴性。
(二)居住在管控区内的农民,不属于密接、次密接人员,近7日内居家隔离,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当日抗原检测阴性。
(三)居住在防范区内的农民,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当日抗原检测阴性。
(四)在企业、工地等闭环管理的农民,所在企业、工地等7日内未发生过疫情,近7日内至少有3次以上核酸检测为阴性,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当日抗原检测阴性。
长春市、吉林市原则上按上述返乡条件执行。确有需要,经评估可根据辖区内疫情防控实际对上述返乡条件做出调整。
二、发布信息
长吉两市分别制定滞留农民返乡春耕公告,设立咨询电话,一并推送至长吉两地辖区内手机客户端,或通过发布致农民公开信等方式,让返乡春耕农民知悉。
三、申请程序
(一)从4月5日开始,本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二)社区在1日内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关信息逐级上报至长吉两市备春耕工作专班。
四、人员转运
(一)长吉两市备春耕工作专班将相关信息推送到相关市(州)备春耕工作专班,共同商定转送时间、地点、人数。
(二)相关市(州)备春耕工作专班安排所辖县份做好点对点运送工作。
(三)长吉两市设立集中转送点,各城区负责将相关人员转运至集中转送点,相关县份组织点对点接回。
(四)长吉两市本市域内的返乡农民,由所在县份安排点对点接回。
(五)转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交通工具消杀,人员全程佩戴N95口罩。
五、返乡管控
(一)返乡农民返回后,当地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人配发3个抗原试剂盒,村委会监督其在第2、4、7天分别进行抗原检测,出现阳性结果立即报告。
(二)返乡农民要服从当地疫情管控要求,开展一周健康监测,实行严格闭环管理,在固定范围点对点从事农业生产相关活动,不串门、不串村,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三)从封控区、管控区返乡农民,须居家隔离7日,确保足不出户。
(四)疫情管控解除前,返乡农民不得返回离开地。
(五)县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压紧压实乡村两级主体责任,把返乡农民常态化疫情防控抓细抓实抓到位。
六、有关要求
(一)长吉两市要组织社区做好返乡农民返乡前的核酸检测和返乡当日抗原检测。
(二)返乡农民所在县份不得设置障碍、无故拒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返乡春耕农民管理,做好核酸、抗原检测等工作。
(三)对于因疫情原因无法返乡春耕的农民,村委会要在充分尊重本人意愿的基础上,采取代耕代种等方式把地种好,确保一垄不撂荒。
(四)省卫生健康委统筹指导各地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相关工作。
(五)省交通运输厅对集中返乡农民要统筹全省客运车辆,负责运力保障。对于自行驾车返乡农民要做好组织和服务保证。
(六)省公安厅保障转运正常秩序,保证车辆正常通行。
(七)省备春耕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推动滞留农民返乡春耕工作。
(八)长吉两市以外其他市(州),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状况,统筹安排好农民返乡春耕。
(九)从事农资销售、农机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农民,适用于本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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