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12月24日发布,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12月24日8时,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某养殖公司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该养殖公司存栏生猪5776头、发病35头、死亡11头。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立即派出督导组赴当地。当地已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对全部病死和扑杀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禁止所有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封锁区,禁止生猪运入封锁区。目前,上述措施均已落实。
这是发生在福建省的第3起非洲猪瘟疫情,至此,福建省的非洲猪瘟疫情均发生于规模化养猪场。前2起分别是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生猪存栏4521头(11月8日确诊,12月22日解除封锁)、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生猪存栏11950头(12月20日确诊)。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
农业农村部12月24日接到安徽省畜牧兽医局、江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报告,经评估验收合格,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当地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要求,采取了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措施。疫区内应扑杀生猪扑杀完成后,经6周连续监测排查,疫区内未发现新的病例和监测阳性。12月21日、12月21日至22日、12月22日,安徽省池州市农业委员会、上饶市农业局、娄底市畜牧水产局分别组织专家对疫区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和实验室检测,验收和检测结果均符合关于疫区解除封锁的有关规定,上述非洲猪瘟疫情已被扑灭。当地政府均于12月23日0时正式对疫区解除封锁。农业农村部要求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继续加强疫情监测排查,采取积极的防控措施,防止非洲猪瘟疫情再次发生。
自此,安徽省非洲猪瘟疫区全部解除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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