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发布《防控非洲猪瘟期间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入湖北清单》。清单指出,不能调运30公斤以上生猪的疫区所在省有8个:广西、山东、云南、河北、内蒙古、陕西、重庆、湖北。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农牧发【2018】第23号)精神和要求,防控非洲猪瘟期间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入湖北省的清单整理如下。
不能调运30公斤以上生猪的疫区所在省:
广西、山东、云南、河北、内蒙古、陕西、重庆、湖北。
以上省份内疫区所在县以外的种猪、30公斤及30公斤以下商品仔猪经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和检疫合格后,可以调运。
不能调出生猪及其产品的疫区所在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贵港市港南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局桑都尔林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重庆市石柱县、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
其它省份的生猪及其产品凭检疫合格证明可以正常调运。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一旦发现有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运的,一律扣押并作无害化处理;请将此清单与当地高速收费站、食药等有关联防联控部门做好衔接。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