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就全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到目前为止,疫情仍控制在沈阳市,省内其他地区未发现异常,本次疫情得到稳定控制,疫情溯源工作仍在进行。
疫情已得到稳定控制
据了解,8月3日11时,经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五五社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为我国首次发现该疫情。疫情发生后,沈北新区政府及时发布封锁令,设置消毒检查站,对疫点、疫区内存栏的8116头生猪全部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严格消毒。关闭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禁止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停止沈阳全市生猪及未经高温处理的猪肉产品外运,防止疫情传出。农业农村部专家组紧急开展了疫情追踪溯源工作。目前,农业农村部、省、市、区各级工作人员200余人仍工作在第一线,继续进行疫情追溯、疫区后续监管等工作。截至8月14日,沈阳市没有再新发疫情,疫情已得到稳定控制。
现已查明,发病户张某曾于7月5日从浑南区高坎镇小仁境村王某家买入45头生猪。农业农村部专家组在王某养猪场的粪便样品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经公安部门连夜对王某询问,交待zui后一次引猪,是3月24日从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单某处购进100头小猪,加上原有猪当时总计存栏约280头,4月份猪群陆续出现发病死亡后开始出售,除卖给张某45头外,其余卖给经纪人,去向已查清。公安部门以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已依法对王某等6名相关人员予以刑事拘留。
市场上的购卖的肉可放心食用
省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处处长高建村表示,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有关规定,本次疫情对疫区的所有生猪进行了扑杀,病死猪和扑杀的生猪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为严格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农业农村部制定了专门技术规范。这次无害化处理是完全遵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的。具体方法是对疫区内的猪采取无血电击扑杀,采用相对封闭的运输方式运至无害化处理场。无害化处理场选择在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坑底洒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将病死猪和扑杀猪及相关产品投入坑内,泼洒柴油等焚烧后,上面覆盖覆土。zui后进行彻底消毒。设置警示标志,搭建围栏,由专人看管,防止盗挖。可以说,无害化处理是完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高建村说,国家对生猪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政策,生猪屠宰过程中要严格实施入场检疫和同步屠宰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在正规、合法的超市或农贸市购买的猪肉应该是安全的。非洲猪瘟病毒不感染人,病毒对热非常敏感,日常烹饪即可杀死病毒。另外,这次疫情疫区内的生猪已经全部扑杀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更不会流向市场。所以,在正规、合法的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的猪肉可以正常食用。
辽宁调出生猪数量较疫前下降83%
此次非洲猪瘟疫情对辽宁省生猪产销带来一定影响。敖凤玲透露,辽宁省是生猪调出大省,有25个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约有1/3的生猪调往省外,目前沈北新区发生的非洲猪瘟疫情对辽宁省生猪生产、销售已经产生影响。
一是生猪销售价格下降,二是外销数量减少。据统计,辽宁省生猪收购平均价格较疫情发生前下降了约0.2-0.4元/千克,8月12日辽宁省调出生猪(含产品)数量较8月2日下降83%。
因此,在6周的封锁期内,由于外销量明显减少,区域内价格可能持续下降,使辽宁省刚刚回暖的生猪市场形势又遇冷空气。不过由于辽宁省生猪生产基础好,市场占有率比较高,这种对生产的影响是暂时的,预计封锁解除后,生猪产销会逐步走向正轨。
按生猪口蹄疫标准补偿每头800元
部分生猪养殖户因此次非洲猪瘟疫情遭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对其的经济补偿很快将启动。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玉文在发布会上介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要采取强制扑杀措施,为减少农民损失,国家采取财政补贴政策。
2017年,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李玉文说,因为这是国内首次发现非洲猪瘟疫情,所以非洲猪瘟疫情扑杀补助参考扑杀生猪口蹄疫补贴标准,财政补贴标准为猪800元/头。
“本次扑杀的生猪都已严格登记核实,在疫情处置后续阶段,畜牧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将补贴发放到养殖户手中。”李玉文说道。
敖凤玲说,接下来我省将继续坚持公开、透明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延伸阅读
养殖户该如何防控非洲猪瘟?
这次非洲猪瘟疫情是我国首次发生,加强防控知识普及宣传教育非常必要。非洲猪瘟是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目前国内外还没有疫苗进行预防接种,防控非洲猪只能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进行预防。一是加强养殖场的卫生防疫措施,场区内要做好日常消毒,对出入人员和车辆彻底消毒,生活区和生产区严格分开。二是采取自繁自养或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到正规养殖场引进生猪,引前要申报检疫,尽量不到高风险区引猪,引进后要实施隔离观察。三是加强饲养管理,不用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余垃圾喂猪。四是小型养殖户不得散养、放养,避免家猪与野猪接触。五是饲养过程中密切注意猪群健康状况,发现厌食、高烧,皮肤发红等现象,要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一旦出现死亡,不得随意抛弃,及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
生猪扑杀后,养猪户如何得到赔偿?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要采取强制扑杀措施,为减少农民损失,国家采取财政补贴政策。2017年,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对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扑杀补助参考扑杀生猪口蹄疫补贴标准,财政补贴标准为猪800元/头。本次扑杀的生猪都已严格登记核实,在疫情处置后续阶段,畜牧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将补贴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非洲猪瘟不传染人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只传染猪和野猪,病毒在60℃30分钟条件下可被灭活。发病率通常在40%-85%之间,发病后死亡率可达100%,我国将非洲猪瘟列入一类动物疫病,是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全世界目前都没有预防非洲猪瘟的疫苗。扑灭措施只有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
非洲猪瘟源于非洲的肯尼亚,经葡萄牙传播到欧洲内陆并流行,2007年传入俄罗斯。非洲猪瘟传播迅速且途径多样。据统计,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11个举办城市中,在举办前的6个月有3个城市周边发生了14起疫情。在世界杯开始后不到2个月时间,就有6个城市周边发生了38起疫情,占俄罗斯全国同期疫情总数的76%。当下,人员世界范围内流动,国际货物贸易日益频繁,对疫情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