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丽江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去年9月30日,丽江市全面完成关停或搬迁畜禽规模养殖场20家,如期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今后,全市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区域内,对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全面实施禁养、限养。
为认真落实整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丽江市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全市实际出台了丽江市禁养区划定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多次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到各县(区)指导和督促禁养区划定工作。
经过全面摸底调查,全市共涉及应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有20家。为如期完成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丽江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疏堵结合、防治并举原则,精心统筹安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积极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关闭期限倒排工期。
此外,丽江市农业农村局还结合畜牧业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增大的实际,统筹利用中央和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等资金,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养殖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养殖技术。同时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纳入农机具购机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组织市级畜牧科技人员编制了《丽江市畜禽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对全市规模以上养殖场(户)、农村社区进行了全方位的科普宣传,发放各类养殖污染减排、标准化养殖技术等书籍15000余册,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养殖户对“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等养殖知识的了解;全面推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等技术,支持各类规模养殖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采用干清粪、微生物发酵、有机肥加工、大型沼气建设等种养结合、种养循环技术模式,积极促进了养殖业污染减排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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