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生猪生产,今年以来,省财政厅积极统筹、及时安排下达中央和省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养猪企业扩大养殖规模,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
为支持养猪企业扩大养殖规模,缓解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河北省出台了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猪企业银行贷款按不超过两个百分点进行贴息补助。目前,已统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00万元下达相关市县。
积极落实国家生猪保险政策,提高保险金额,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元/头提高至1500元/头,育肥猪保额从500元/头提高至800元/头,进一步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切实为生猪养殖户撑起一把“安全伞”。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坚持市场化运营和做好风险评估管控的基础上,加大对全省规模化养猪场(户)信贷担保扶持力度,简化优化工作流程,扩大反担保措施范围,满足规模化养猪场(户)恢复、扩大生产的融资需求。今年以来,生猪养殖担保项目143个,担保金额463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