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 曾学涵报道:为切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11月12日,我市发布了相关实施意见。要求多措并举稳定生猪生产,同时综合施策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构建以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为引领、环保达标规模养猪场为主体的生猪标准化生产体系,实现生猪养殖场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循环化绿色发展,力争到2022年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达到20.2万头,生猪出栏量达到440万头、存栏量219万头。
意见指出,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生猪保险政策,将生猪生产、动物防疫、畜禽粪污治理等生猪生产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财政补贴范围,同时进一步提高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保障标准,降低生猪养殖风险。从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12月底,对环保达标生猪养殖场新增引进的种猪和能繁母猪,按种猪1500元/头,能繁母猪900元/头标准给予奖励性补贴。在落实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按政策性保险的费率,对全市环保达标生猪养殖场新增育肥猪和能繁母猪适当提高保费保额,育肥猪保费由20元/头提高到60元/头,保额由500元/头提高到1500元/头;能繁母猪保费由60元/头提高到180元/头,保额由1000元/头提高到3000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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