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提出5个方面26项落实举措,推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意见》要求,把防止返贫和新致贫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197.9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的脱贫成果。各级财政要继续增加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省级增幅不低于10%。全面完成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任务,基本解决60万滩区群众防洪安全和安居问题。
为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我省将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到年底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年内完成“千吨万人”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氟超标村改水工程和无集中供水村通水工程。年底前基本完成县域层面村庄布局。年内招收省属公费师范生5000名,为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选聘1名乡村特级教师。年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85%的县(市、区)实施规范升级,95%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意见》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提高到1500元/亩,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542万亩,粮食产能稳定在千亿斤水平。稳定生猪核心产能,确保今年年底生猪出栏达到4000万头,支持胶东半岛率先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年内再推出10个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强镇100个以上、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1000个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深化拓展“莱西会议”经验,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扎实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落实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县域内行政村每年平均不低于10.5万元。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
在加强支持保障方面,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海洋产业基金比例将由20%提高到30%。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需求。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村开展技术指导、项目帮扶,业绩贡献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优化涉农学科专业设置,探索对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扩大定向培养公费农科生规模。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探索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办法措施。
根据《意见》,我省将研究制定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标准,着力打造沿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支持菏泽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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