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猪稳产保供决策部署,苏州市财政局在省政府相关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综合运用四项举措,促进恢复生猪生产和稳定市场供应,全面保障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生猪属地生产保供责任。
在落实高质量发展考核方面,在将恢复生猪生产目标列入2020年高质量发展考核并分解下达下辖各市、区的基础上,对有地产生猪建设任务并完成目标考核的市、区,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同时,实施综合奖励政策。对新增出栏5000头以上、1万头以下商品肥猪的规模猪场给予50万元奖励。对规模猪场在规定期限内新增符合条件的种猪,在省级财政奖补400元/头的基础上,市、区(县)两级财政分别再给予300元/头奖补,使每头新增种猪可获得的奖补达到1000元。
此外,扩大贷款贴息范围。对年出栏500头以上、5000头以下的规模猪场,在省级财政给予2%贴息贷款的基础上,再给予1%的贴息。同时,发挥农业保险作用,免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模猪场育肥猪、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政策措施,出台地方财政补贴型非洲猪瘟疫病强制扑杀补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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