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农产品供应,鼓励外地生猪进入我市,4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对外公示外地采购调入生猪财政补贴(第一期)名单,将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2819.41万元。
2019年12月,经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东莞市外地采购调入生猪补贴实施方案》(东农农〔2019〕108号),对2020年春节前后一个月(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4日)外地调入我市屠宰和消费的生猪,按每头100元的标准实施补贴,补贴数量上限为60万头。
补贴资金由市、镇街(园区)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市、镇街(园区)两级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合计上限为6000万元。
节后,为切实保障返工返学潮外出人员返莞后的市场肉品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延长我市外地采购调入生猪补贴实施期限,即由原来2020年2月24日24∶00结束,延长至3月24日24∶00结束。
这意味着,整个项目补贴的实施时间由原来的61天升级为90天,补贴生猪的数量上限由60万头增加至90万头,市、镇街(园区)两级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上限由6000万元增加至9000万元。
本次公示名单为第一期外地采购调入生猪财政补贴(补贴时间范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4日),惠及万江、石排、常平、厚街等18个镇街(园区)的企业及个人,补贴总额达2819.41万元,补贴调入生猪超28万头。公示时间自2020年4月8日开始至2020年4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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