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恢复生猪生产稳产保供部署要求,研究出台《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财政、金融、生态等部门同向发力,全力恢复生猪生产。据行业统计,一季度,生猪存栏41.99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5.61万头,增长8.1%。
据了解,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190万元,扶持建设24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其中,新建3家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目前,8家养殖场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将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分别提高到1500元/头、1000元/头,保费按80%的比例由财政补贴。将生猪养殖场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规模门槛从年出栏5000头调至500头,并实施生猪补助政策,安排补助资金800万元,按存栏能繁母猪100元/头予以补助,对从外省和省内引进种公猪分别按2000元/头、1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助,力争年底能繁母猪达到7万头。
在保障养殖用地方面,扩大包括生猪在内的各类畜禽养殖生产用地范围和内涵。完成全省禁养区排查和调整划定,特别是生猪核心产区海东市禁养区的调整划定。
与此同时,落实配套措施,补充县级非洲猪瘟快速检测短板,升级改造乐都、湟中等6个生猪生产调运大县(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实验室,配置非洲猪瘟专业检测设备,提升仔猪种猪生产调运县级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提高检测效率。落实生猪生产农机补贴政策,将自动饲喂、环境控制、防疫和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全部纳入农机补贴范围,预留补贴资金,保证随时申请随时补贴,并对生猪养殖场(户)申领补贴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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