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海关总署通报,从巴西进口的一批冻去骨牛肉中,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据不完全统计,自7月以来,这已经是我国出现的第16起冷链冻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案例。
zui初,出现阳性的样本多为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自8月开始,冻鸡翅、冻去骨牛肉、冻带鱼等逐渐出现在名单上,来源地从遥远的巴西和挪威一直延伸到与我国接壤的俄罗斯。
自出现第一例报告开始,要求暂停冷冻食品进口的声音便不绝于耳,那么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采取这样的措施呢?
维持进口有其必要性
找到这一问题的答案,还要从一组数据开始看起。海关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各类肉进口总量484.1万吨,水产品进口量626.5万吨。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受疫情影响,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我国进口肉类保持快速增长。2020年1至6月,我国肉类(包括杂碎)进口475万吨,相比上年同期增幅达73.5%。换句话说,上半年我国的肉类进口量已经超过2019年全年水平。
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教授王亚星在接受央视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一些产品是中国没有的品种,或虽然有但不能满足市场,属于刚性需求,必须通过进口来满足。”
王亚星教授同时还提到产业链这一影响因素——这是“国际分工的结果”。他解释说,中国在国际产业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旦分工被打乱,会导致世界性的停工停产。“因为在产业链上你这是个环节,你不做后面的环节就无法进行。风险可以通过加大检测力度尽量避免,但国际产业链被打断,中国的损失怕是很难估量。”
暂停不必“一刀切”
另一方面,从实际情况看,相比于进口食品的庞大数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样本微乎其微。
中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李宁此前介绍,截至7月7日,包括浙江、云南、河南、山东、宁夏等地上报的近6万份食品等样品中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综合来看,食品被新冠病毒污染的概率是非常小的。
7月10日公布的全国海关风险监测数据显示,海关在227934个冷链监测样本中发现有6个样本含有新冠病毒。在发现含有新冠病毒的6个样本中,产品样本的个数是0、内外包装样本的个数是5、环境样本的个数是1。这意味着,这些产品本身并没有被测出含有新冠病毒,含有新冠病毒的是产品的包装以及产品所处的环境。
9月11日,《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的公告)》发布,海关总署要求:同一境外生产企业输华冷链食品或其包装第1次和第2次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海关分别暂停接受该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周,期满后自动恢复;同一境外生产企业先后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3次及以上的,海关暂停接受该企业产品进口申报4周,期满后自动恢复。
另外,海关总署在此前就已经将防控关口前移,6月17日和21日,中国海关分别暂停德国和美国2家屠宰企业产品输华,原因便是其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感染。同时,巴西Agra公司1家牛肉企业因有员工检出新冠肺炎病毒阳性,也向巴官方主管部门报告自愿暂停对华出口所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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