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农业农村部公示了2020年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按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经企业自愿申请、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遴选推荐、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评审,共有180家畜禽养殖场符合标准,其中生猪养殖企业90家,占到半壁江山。
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2020年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是通过养殖场申请创建、专家指导、省级验收、材料复核、现场核查、评审确定,每年创建100个左右现代化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南方地区明显多于北方
从区域布局来看,南方省份明显高于北方地区,北方仅山东、河南2省超过5家猪场获选,但是南方的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6省超过5家猪场。
牧原占11家
作为今年的“养猪一哥”,牧原的扩张步伐不言而喻,在此次评选中,总共有11家牧原子公司获评,其中8家位于北方,3家位于南方。
一批饲料企业猪场获选
饲料企业布局养猪已是大势所趋,本次评选中就涌现出了一批饲料企业投资的猪场,如辽宁伟嘉农牧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种猪场)属于大伟嘉股份,凤凰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属于双胞胎集团。
评选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示范场是指以标准化、现代化生产为核心,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经农业农村部认可公布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含轮牧牧场)。
(一)生产高效
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高,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选用优质高产畜禽良种,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和畜禽粪污处理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环境友好
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施先进、运转正常,能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
(三)产品安全
采取科学的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防疫制度健全,防疫设施先进,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两年内无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鼓励减量使用投入品。
(四)管理先进
考核制度健全,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配备专业化技术人员,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实现精细化管理。
创建流程
示范场创建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和畜禽生产率为核心目标,以商品代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切实推进“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努力实现质量兴牧、绿色兴牧,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一)启动创建
农业农村部根据各地畜牧业发展现状,核定各地示范场的创建数量。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创建工作。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示范创建。
(二)遴选确定
符合示范场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包括已授牌的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根据自愿原则向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经所在县、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材料审核表(附2),组织开展现场考核验收,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意见书(附3),每年7月底前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我部,申报数量不超过当年下达创建数量的120%;1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电子文件通过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报送。
农业农村部每年10月底前组织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存有疑问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确定示范场建议名单,报部领导审定,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并授予“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称号。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确定的统一样式,自行制作并颁发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标牌。示范场定期通过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核心生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