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设备、器械、耗材生产基地养殖场一站式解决方案,助力养殖新未来!
24小时咨询热线:13223147888
养殖资讯
  • 近阶段生猪市场存在供需双向利空影响
  • 猪价仍有偏弱下跌调整压力 但市场底部支撑逐步增强
  • 短时市场基本面利空较多 猪价或保持弱势低位磨底走势
  • 消费回升力度有限 养殖端认价卖猪较积极
  • 目前市场缺乏实质利好支撑 整体猪价上涨幅度受限
  • 定增募资超19亿!京基智农在生猪养殖领域进一步深化与扩张
  • 农业农村部:11月14日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24.05元/公斤 比昨天下降0.6%
  • 国家统计局:2024年11月上旬生猪价格环比下跌2.3%
  • 新希望扭亏乏力 冷链融资总额近9亿
  • 10月第5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收购和白条肉出厂价格情况
  • 神农集团降本增效持续发力 2025年继续守护“降本王”荣誉
  • 10月业绩大爆发!正邦科技养猪复产工作持续跟进
  • 新希望面对现实 不要豪气要踏实
  • 神农集团稳步扩张产能 南部地区布局养猪场
  • 头部猪企10月盈利仍可观,行业将步入“成本比拼”关键期
  • 常德动物检疫产品B证实现电子化
  • 生态土猪“云认养”走出全链致富路
  • 常德市召开畜禽产品产业发展调研座谈会
  • 涨涨涨!猪苗价格翻倍上涨!震惊!
  • 猪价降温,上市猪企销售出现波动
  • 农业农村部就修改和废止《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等17部规章的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专家献计献策 支持养猪产业 ——山西省生猪产业振兴研讨会综述
  • 山西省生猪产业振兴(阳曲)研讨会举办
  • 新加坡恢复从我国湖南省进口猪肉及猪肉产品
  • 综合年产值15亿元 奉节签约3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
  • 福建武平县打造低碳全循环养殖粪污治理新模式
  • 猪企三季报纷纷报喜,后市走势如何?机构这样说
  • 生猪产业三大关键技术将在大邑示范落地
  • 梅州市近20年来首次获得供港活大猪出口配额
  • 央媒看太原丨央视报道太原肉类供应货足价稳
  • 您的位置: 养殖资讯
    首页 > 养殖资讯 >

    广东:畜禽产品在本省分销不用换证,生猪产品要两证两章齐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发布《关于畜禽产品分销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表示经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其外包装和检疫标志完好且满足可追溯条件的,在广东省分销时,可以不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分销换证。本通知自2021年4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畜禽产品分销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20〕24号)(下简称省政府《意见》)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确保畜禽产品市场流通顺畅,现就畜禽产品分销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畜禽产品在本省分销不用换证

    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对畜禽实施屠宰检疫,对检疫合格的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签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产品,附有官方兽医出具的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即可进入流通环节。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后的分销换证并非强制性义务。经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其外包装和检疫标志完好且满足可追溯条件的,在我省分销时,由畜禽产品批发经营者提供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或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批发经营者印章,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标注或以其他形式记录流通去向和分销数量、重量进行流通,可以不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分销换证。

    对调出本省的畜禽产品,货主重新申报检疫的,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27条的要求,规范实施分销换证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疫和指定道口监管

    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畜禽屠宰检疫规程开展动物检疫工作,进一步加强入粤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指定道口监管工作。经公路运输入粤的畜禽产品应当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从本省指定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通知》(粤府函〔2019〕196号)要求,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随车携带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动物卫生证书)等证明,从指定道口运入,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防疫监督检查(包括进行查证、验物、消毒及信息登记追溯等),检查合格签章后方可进入本省。畜禽产品以非公路运输方式进入广东的,应向收货方提供不经公路运输的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三、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沟通协作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政府《意见》和我省食用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按照职责做好分销不换证的畜禽产品的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畜禽屠宰企业要对其屠宰、销售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各地要督促畜禽屠宰企业建立畜禽进场检查登记制度和畜禽产品出厂记录制度,确保生猪产品出场(厂)时两证两章齐全,其他畜禽产品出场(厂)随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切实做好畜禽产品准出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2021年4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 *
    在线客服
    业务咨询:

    苏经理:13223147888

    技术支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