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方案》提出,探索建立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调动主产省份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
根据《方案》,自2021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全国划分为5个大区开展分区防控工作。
一是北部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是东部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等6省(直辖市)。
三是中南区。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6省(自治区)。
四是西南区。包括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
五是西北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5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加强生猪调运监管,《方案》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完善区域调运监管政策。规范生猪调运,除种猪、仔猪以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外,原则上其他生猪不向大区外调运,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分步完善实施生猪跨区、跨省“点对点”调运政策,必要时可允许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大区间“点对点”调运。
二是推进指定通道建设。协调推进大区内指定通道建设,明确工作任务和方式,开展区域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规范化创建。探索推进相邻大区、省份联合建站,资源共享。
三是强化全链条信息化管理。推动落实大区内生猪等重要畜产品养殖、运输、屠宰和无害化处理全链条数据资源与国家平台有效对接,实现信息数据的实时共享,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四是加强大区内联合执法。密切大区内省际间动物卫生监督协作,加强线索通报和信息会商,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行为。严格落实跨区跨省调运种猪的隔离观察制度和生猪落地报告制度。
《方案》同时明确了三项措施推动优化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具体如下:
优化生猪产业布局。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布局,加强大区内省际间生猪产销规划衔接。探索建立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调动主产省份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推进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科学配备畜牧兽医人员,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探索建立养殖场分级管理标准和制度,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
加快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加强大区内屠宰产能布局优化调整,提升生猪主产区屠宰加工能力和产能利用率,促进生猪就地就近屠宰,推动养殖屠宰匹配、产销衔接。开展屠宰标准化创建。持续做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两项制度”落实。
加强生猪运输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使用专业化、标准化、集装化的生猪运输工具,强化生猪运输车辆及其生物安全管理。逐步构建产销高效对接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立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为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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