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文件
中饲协(评)〔2014〕32号
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自发布施行以来,农业部陆续发布实施了《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饲料标签》标准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为帮助行业全面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各项制度的要求,提高执法守法意识,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定于12月中旬在北京举办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我国饲料养殖业发展概况;
2.我国饲料工业法规体系;
3.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评审制度和申报材料要求;
4.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评审制度和申报材料要求;
5.《饲料标签》标准解读;
6.宠物食品标准体系框架介绍和全价宠物食品(猫粮、犬粮)标准解读;
7.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复核检测中常见问题分析。
二、培训时间
2014年12月16-17日,15日报到。
三、培训地点
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010-64683311)。
四、参会人员
饲料行业管理、执法、检测机构相关人员,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申报企业负责人员、国外饲料企业在华产品登记注册负责人员。
五、其他事宜
1.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将对参加人员进行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原则上将不允许再参加我协会组织的类似培训。
2.本次培训班统一提供食宿(总部在北京的企业参会代表不提供住宿),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请于12月14日前将报名回执电子版发送至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并注明“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班”,邮箱:slpsc-nahs@agri.gov.cn;联系人:李红烨、刘士杰,联系电话:010-59194438;
4.本次培训班名额有限,仅接受报名人员参会,每家单位限报两人。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2014年12月5日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文件
中饲协(评)〔2014〕32号
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自发布施行以来,农业部陆续发布实施了《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饲料标签》标准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为帮助行业全面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各项制度的要求,提高执法守法意识,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定于12月中旬在北京举办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我国饲料养殖业发展概况;
2.我国饲料工业法规体系;
3.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评审制度和申报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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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评审制度和申报材料要求;
5.《饲料标签》标准解读;
6.宠物食品标准体系框架介绍和全价宠物食品(猫粮、犬粮)标准解读;
7.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复核检测中常见问题分析。
二、培训时间
2014年12月16-17日,15日报到。
三、培训地点
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010-64683311)。
四、参会人员
饲料行业管理、执法、检测机构相关人员,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申报企业负责人员、国外饲料企业在华产品登记注册负责人员。
五、其他事宜
1.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将对参加人员进行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原则上将不允许再参加我协会组织的类似培训。
2.本次培训班统一提供食宿(总部在北京的企业参会代表不提供住宿),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请于12月14日前将报名回执电子版发送至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并注明“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班”,邮箱:slpsc-nahs@agri.gov.cn;联系人:李红烨、刘士杰,联系电话:010-59194438;
4.本次培训班名额有限,仅接受报名人员参会,每家单位限报两人。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2014年12月5日
附件: 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