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8月3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帝斯曼诉某饲料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等(以下简称“被告”)侵害帝斯曼商标和字号、益维壮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出具民事诉讼调解书,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帝斯曼”商标的行为、注销“罗维壮”商标、注销“zzdisiman.com”网站,并就侵权行为向帝斯曼进行经济赔偿。
帝斯曼对法院的调解表示欢迎和感谢。帝斯曼成立于1902年,是一家专注于营养、健康和绿色生活的科学公司。帝斯曼坚持“使命导向、绩效驱动”的理念,在中国坚持本土化战略,倡导“为中国而创新”。作为动物营养与保健领域的专家,帝斯曼及旗下品牌和产品在中国专业媒体和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中国, 帝斯曼已经在包括饲料、动物饲料、非医用饲料添加剂、非医用动物饲料添加剂等商品上注册包括“帝斯曼”、“罗维素”和“益维壮”等商标, 经过长期、广泛的使用, 品牌和产品在相关公众中获得了认可。
仿冒商标、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对市场和消费者造成了误导,损害了创新主体的利益,不利于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此外,人和动物的健康也受到威胁。为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帝斯曼通过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等在中国建立了广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始终对商标侵权及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并坚持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决定着创新发展的高度。帝斯曼将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坚决对不法商业行为采取行动,携手创造良好有序的营商环境,助推创新中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