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苯尼考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研制的兽医专用氯霉素类的广谱抗菌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zui高残留限量》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近日,万宁万城方太副食商行所销售的鸡蛋因检出含有氟苯尼考,被万宁市市场监管局予以处罚款5000元。营养学研究人员指出,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据介绍,前期,万宁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显示,抽检食用农产品中的不合格食品涉及万宁万城方太副食商行销售的鸡蛋,上述鸡蛋为散装食用农产品,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氟苯尼考检出值为6.37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
针对万宁万城方太副食商行销售不合格鸡蛋的行为,万宁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商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检查了该单位鸡蛋销售货架,当场对万宁万城方太副食商行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经过进一步调查,万宁万城方太副食商行销售该批次不合格的鸡蛋主要从文昌市、琼海采购来的,大量的货都是从文昌宝芳嘉源蛋鸡场购进。该商行至案件调查终结时,仍无法提供该批次鸡蛋供应商相关资质,无法提供该批次鸡蛋检验合格证明,无法提供该批次鸡蛋进货单据。由于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时间与抽样时间间隔较久,该批次剩余鸡蛋均已卖完,该商行现场已无该批次鸡蛋。
万宁万城方太副食商行违反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近日,万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商行予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8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