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通告显示,潍坊市银座集团临朐华兴商场有限公司蒋裕超市、青岛市青岛胶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福州南路分公司、滨州市山东九海水产品有限公司、山东礼季和食品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博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洪山店等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8批次食品不合格。
淄博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洪山店销售的来自淄川区龙泉镇三合养鸡场(王涛)的鲜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和氧氟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通告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据了解,恩诺沙星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养鸡户常用它来治疗诸如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链球菌一类的感染。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zui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恩诺沙星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在其他动物的肌肉中的zui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