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农业农村部
2023 年4月7日
畜禽屠宰“ 严 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 ” 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决定实施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到2025年,全国畜禽屠宰 布局结构进一步 优化,屠宰产能向养殖主产区集聚 ,与养殖产能匹配度明显提高;落后产能 有序 压减 ,牛羊禽集中屠宰 扎实 推进 ,畜禽屠宰 产能利用率和 行业 集中度稳步提高 ,畜禽 屠宰 规范化机械 化 智能化水平明显 提 升; 生猪屠宰企业全部 实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 以下简称“屠宰GMP” ),部级生猪屠宰 标准化 建设 示范单位达200 家以上, 其他畜禽 屠宰 标准化创建稳步开展 ; 畜禽屠宰法规标准体系 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
二、重点任务
(一)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 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出台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 、《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 等管理制度 , 健全畜禽 屠宰标准体系,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为和秩序。 各地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地方配套立法工作, 2025 年底前完成 畜禽 屠宰管理 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 制修订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确需设置小型屠宰场点的,各地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场点设置和质量安全管理。
2. 科学规划行业发展。 各地 要按照 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制定畜禽 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合理设定辖区屠宰行业发展目标,严格控制屠宰企业数量和产能, 有序 压减落后产能 ,稳步提高 屠宰 产能利用率和 行业 集中度 ;优化企业布局,引导畜禽屠宰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原则上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应于 2023 年底前 出台,其他畜禽屠宰行业 发展 规划应于 2025 年底前出台。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3. 严格企业设立管理。 畜禽屠宰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本省份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具备法定设立条件。实行定点屠宰管理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加快淘汰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以及手工屠宰等落后生产工艺。不符合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行定点屠宰的 要 吊销定点 屠宰 证书。各地要及时 向社会公布合法合规企业名 单, 对于依法设立的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方可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 。
4. 加强过程监管。 各地要加强对畜禽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专家库, 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实施 屠宰企业信用档案 管理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畜禽屠宰质量安全 风险监测 力度,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强化风险监测结果应用,做好追溯核查, 有针对性 地 开展监督检查。 加快推动牛羊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落实肉品品质检验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抓好畜禽屠宰标准落实工作, 全面推行生猪屠宰 GMP ,鼓励各地对其他畜禽实施屠宰 GMP 。
5.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对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出 厂 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 各地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要 加强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保持对私屠滥宰、注水 或注入其他物质 、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三)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6. 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要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从畜禽进厂(场)查验到产品出厂(场)以及问题产品召回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申报、动物疫病检测、动物疫情报告和清洗消毒等疫病防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7. 强化能力建设。 各地要规范开展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到 2025 年底,全国生猪屠宰企业全部按规定配备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牛羊禽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稳步推进。要督促企业建立内部培训考核制度,确保企业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加强人员防护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督促屠宰企业依法执行畜禽屠宰车间设计规范、操作规程、卫生规范、消毒规范、肉品品质检验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鼓励企业实施畜禽肉分割、质量分级、屠宰加工设备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加强支撑保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8. 推进示范创建。 继续开展生猪 屠宰标准化 示范 创建, 积极推动将其他主要畜禽屠宰纳入示范创建范围。公布的示范单位可使用我部制定发布的专用标识,促进品牌建设。 遴选 公布 一批畜禽全产业链 发展 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要 加强 对 示范单位后续监管,实行动态管理 , 经评估 不再符合 条件 要求的取消示范单位称号 。 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分区 防控中,优先将屠宰标准化示范单位纳入“点对点”调运 接收 企业范围。
9. 推动智慧监管。 各地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屠宰企业的智慧监管,积极推动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促进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信息关联,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追溯管理 。推动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监管效能。落实 畜禽屠宰统计 调查制度 , 完善统计报送 信息 系统,优化 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现屠宰企业全覆盖、监测指标全覆盖 ,提高数据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0. 加强政策支持。 各地要积极推动出台促进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畜禽屠宰企业参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提升畜禽屠宰企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申请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动屠宰加工机械装备研发和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无害化处理补助和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支持屠宰企业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 级农业农村部门 要高度重视, 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 研究制定 本辖区 实施方案,明确年度重点任务 和 工作措施 。 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推进三年行动 方案实施过程 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各省 级农业农村部门 要于2023年5月底前将 本省份 实施方案报我部畜牧兽医局 ,每年年底报送 年度 工作 进展;2026年2月底前 报送 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
( 二 )加强考核评价 。 充分发挥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等导向激励作用,压实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将畜禽屠宰行业管理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 三 )加强宣传引导 。 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加强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宣传行动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畜禽屠宰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的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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