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畜禽饲养、销售、屠宰全过程监管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是实现动物源性食品从养殖到餐桌安全监管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玉门市紧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按照抓执行促落实的要求,积极采取综合措施,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措施落实见效,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夯实基础。
加强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重点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在养殖、贩运、屠宰环节,按照4%的比例进行“瘦肉精”监督抽检,共抽检各类家畜尿液15805份,抽检结果均为阴性。
加强养殖兽药饲料投入品监管。向养殖场(户)发放农业部公告《禁用兽药目录和农业部公告—兽药国家标准和部分品种的停药规定》、《规范兽药经营使用告知书》240余份,签订《养殖场不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承诺书》120份,查看养殖档案记录和兽医室兽药存放情况,监督养殖环节兽药投入品使用安全、兽药休药期执行情况,不断规范兽药经营市场秩序,提升兽药质量,确保畜禽用药安全。
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养殖户、畜禽贩运户和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按照“四不准一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乱抛乱扔病死动物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杜绝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使全市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有效排除了养殖业生产安全隐患,保障畜产品安全质量安全。
加强产地和屠宰检疫监管。不定期检查乡镇报检点依规开展检疫工作情况,督促严格按照产地检疫“五到位”检疫程序和检疫标准实施检疫,坚决杜绝隔山违规出证等行为,确保全市产地检疫申报数量稳步提升。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禁消毒两个制度和查证验物等情况,督促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做好“宰前、宰中、宰后”检查监督。要求驻场检疫人员认真把好屠宰检疫“五个关口”,严禁无证无标生猪、牛羊进场屠宰。至五月中旬全市共开展产地检疫各类畜禽40.96万头(只),屠宰检疫各类畜禽6.9万头(只)。
加强整治规范私屠滥宰市场。联动玉门市农业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积极开展畜禽私屠滥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排查出的9个私屠滥宰场点,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告知书》,及时拆除屠宰设施设备。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提高了经营者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规范了市场屠宰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