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
根据通知,此次进一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旨在推动提升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支持乡村振兴,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此次保险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品种为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
近年来,我国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农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农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逐渐形成。
“这是在去年13个粮食主产省产粮大县(826个)针对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基础上,扩大到全部1000多个产粮大县。”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告诉《农村金融时报》记者。
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可以总结为一个保成本、一个保收入。其中,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保障水平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保险保障对象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等全体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与此前主要推行的物化成本保险相比,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具有保险保障更全面、保险保费补贴更优化、对保险机构要求更高、农民选择权更大、保险经营更精细、保险发展更稳定和持续等特点和优势,符合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要求。”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峭如是说。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太安农业保险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博士李嘉良也表示,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作为我国分散种植风险、保障农户收益的重要政策工具,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农业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以及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意见措施的具体落实,我国各地农业保险规模继续扩大,全面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比如,自2021年起,产粮大省河南就已经在全省县域内全面开展小麦、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小麦、水稻和玉米每亩保险金额为1000元、960元和950元。
在黑龙江省,今年出台的《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全力打好大豆生产攻坚战;在五大连池、海伦、嫩江、克山、宝清、依安等6个县市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在依安开展大豆种植收入保险试点。截至今年3月末,黑龙江省已完成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
“利好政策之下,公司将继续探索更多的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和模式,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能力,为更多的农户提供保险保障,为乡村振兴、‘三农’产业发展保驾护航。”阳光农险黑龙江海伦支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通知还鼓励各地探索开发符合当地特点和农户需求的农业保险创新产品,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推动农业保险与其他农村金融工具和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在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基础上,通过农业保险增信功能,提高农户信用等级,助力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同时,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保单级大数据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并要求增强农业保险产品吸引力,在管理上要效率,在创新上要效益,助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有专家建议,在农户“愿保尽保”和标的“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还应逐步将地区的险种扩展至双季粮食或花生等其他作物,以更大力度支持农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