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农业农村厅有关通知精神,日前,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工作,深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程。
市农业农村局及时转发文件,对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在网上公开宣传,公示司法部和农业农村部就新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的解答内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别组织召开新条例学习培训会,从生猪屠宰全过程管理、动物疫病防控、法律责任等方面解读新条例修订前后变化和主要条款,阐述了企业法律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重点、违法责任追究等内容;组织执法人员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单位,通过告知和张贴“明白纸”的形式进行宣传。
同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部署,第一时间安排宣传工作,印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500份、挂图50份,全面做好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联合各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所,深入辖区各屠宰场、养殖场(户)、生猪贩运企业,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挂图,对新条例规定的屠宰场应履行的主体责任进行重点宣传,切实保障出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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