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2021年安排省级资金3239万元,支持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发挥资金撬动金融资本作用,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切实增强生猪生产和供给保障能力。
生猪养殖贷款贴息
• 对标实施方案,严格审核程序。按照《四川省2020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方案》明确的贴息时间、贴息对象、贴息标准、贴息范围,及时组织各地申报贷款贴息资金,实行县级初审、市(州)级复审、省级备案(审核),确保资金安排公正合理。
• 突出公开透明,保障资金安全。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各县(市、区)通过主流媒体或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公示期不低于7天的要求,公开公示贴息企业名单和贴息金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 及时拨付资金,保护养殖户利益。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市、县财政按照养殖场规模分级直接将资金3239万元拨付到企业和经营主体,省财政加强跟踪调度,严禁资金截留、挪用。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生猪养殖企业及时回收订单养殖户出栏生猪,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 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广泛宣传生猪贷款贴息政策,引导基层干部和养殖企业、经营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生猪产业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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