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 规定 ,我 局 起草了《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 现 向社会公开征求 意见 。请 于 2020年5 月 13 日 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饲料饲草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59192831 ,5919 2848(传真)
邮 箱:xmjslch@agri.gov.cn
附件: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 畜牧兽医局
2020年 4 月 15 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pdf